中国特产之乡申请
一、申报
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中国特产协会递交中国特产之乡申请报告。报告中应写明以下六项考察指标内容:一、产品品质、产量;二、从业 人数;三、行业覆盖面(①指产品销往的国家、地区、城市;②指本行业对其他产业的拉动作用);四、产品知名度(指产品获国际、国内奖项情况);五、产值、 利税;六、对当地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
具体材料如下:
1、中国特产之乡申请报告;
2、中国特产之乡申请表,加盖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
3、特产基本概况、上年度销售额、特产及在属地总产业中占比等资料;
4、未来产业发展规划(三年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文件;
5、特产相关的文献、史料、报刊等宣传报道及所获荣誉、证书等;
6、申报特产之乡主特产的相关资料及样品;
注: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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