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之间有“规矩”
自然之道、人文之理、法治之绳、心灵之镜,共同构成我们在山水之间安身立命的“坐标”山东泰安大汶河畔,许多来到戴村坝的游览者,都会忍不住赞叹古人的水利智慧。

坝分三段,主石坝横跨南北、分流汶河水,窦公堤和灰土坝则负责减缓水流、泄洪保堤。明清时期,自戴村坝分流的汶河水经南旺七分北济漕运、三分南下江南,为保障京杭大运河水运贯通作出宝贵贡献,尽显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的匠心。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循“规”蹈“矩”至关重要。生态领域的“规矩”,既包括生态平衡、万物互联的自然规律,也包括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人文规约,还包括令行禁止、违法必究的法治规则。界定行为边界、维系生态赓续、护佑民生安宁,山水之间的“规矩”,为调处人与自然关系提供锚点。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潮起潮落、物质有衡,自然规律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顺其势、因其性、导其流、用其利”是明智选择。开山毁林打破生态平衡,围湖造田割裂水系循环,无序排污破坏水土肌理……大自然的“包容”不是“纵容”,敬畏自然规律、恪守生态平衡,方能换来山川无恙、江河安澜。
人心向善,则江河清朗;人心贪妄,则山林蒙尘。自然规律、人文理念、法律制度,最终都要依托人的自觉践行。“绿进沙退”的生态接力,见证防沙治沙的全民合力。心中存热爱,变“要我保护”的被动为“我要守护”的担当,我们收获的不仅是美丽家园,也将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生态财富。生态“规矩”无处不在,不是束缚而是秩序,不是制约而是守护。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写下过一个深刻判断: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敬畏和遵循山水之间的“规矩”,既是为了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文明永续,亦是为了助力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自然之道、人文之理、法治之绳、心灵之镜,共同构成我们在山水之间安身立命的“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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