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为协助留置保障支队民警在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过程中,保证被留置人员的安全,保障留置期间相关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对留置人员进行看护,服从监察机关的工作安排。负责监察机关的留置人员看护,负责被留置人员的安全、饮食及休息安排,必要时为其提供医疗服务。负责信息采集、数据统计等辅助性警务工作。通知被留置人员的家属及单位,配合监察机关对留置人员的其他处理工作。此外,留置看护岗位还可能涉及协助护士执行护理程序和护理流程等工作,但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岗位设置和工作要求。同时责任重大,但收入相对略高,并享有一定的岗位补助。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需已取得毕业证)。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学历;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30周岁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男性身高要求170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cm以上;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
(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现场进行身高测量,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合格的,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是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身份。建立劳动关系后,聘用人员按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工作期间配发服装。
地点:北京、天津、河北地区首次统一分配,就近分配原则后期可以调
报名电话:0311-8696227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1:0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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