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2月31日电 2023年12月29日“中国党建工作会议”在四川省人民政府金牛宾馆大礼堂隆重举行。会议的主题是“高举中国式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大会在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开幕,在《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嘹亮歌声中闭幕。青年歌唱家王昱玺专程从北京赶到成都,为“中国党建工作会议”献上《为党喝彩》《五星红旗》等歌曲。
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宋才发教授,在主席台就座并作《<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促进农村走向共同富裕道路的根本法》的主题报告,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解读人。宋才发教授的主题报告共讲了三个问题:一是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基本理解;二是乡村振兴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三是确保《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稳健实施。宋才发教授的报告声情并茂、字句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赢得全场经久不息的掌声。现将宋才发教授报告的要点摘登如下:
一、我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基本理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我代表法学界同仁解读的。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振兴法治化,是对我国过去乡村发展布局和乡村发展思路的反思与超越,是在对乡村历史的和现实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与深刻剖析之后得出的科学认知。乡村振兴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历史性复振。“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依法明晰村民的主体地位,“村民自治”是维系乡村秩序的稳定器,“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和根本保障。
2.乡村振兴是未来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建设农业强国的重点是抓好农民增收。只有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才能最终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强调农村工作是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中央一号文件对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强调必须坚持不懈地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现阶段乡村振兴有五个特征:第一,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第二,坚持内生增长与外部支持相结合;第三,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第四,以县域为乡村振兴的基本单元;第五,提升农业价值链是乡村产业兴旺的关键。
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任务必须依法落实。一是产业兴旺;二是生态宜居;三是乡风文明;四是治理有效;五是生活富裕。“生活富裕”首要任务是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不仅要解决“农民富口袋”问题,而且要解决“农民富脑袋”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任务必须如期完成。2020年底全国所有贫困县、贫困人口全部摘帽,56个民族14亿多人口,整体进入小康社会,实现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对接。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将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乡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将全面实现。
乡村振兴是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压舱石。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农村支援工业和城市建设,“剪刀差”加剧了城乡差别。进入新时代新阶段,工业必须反哺农业,城市必须反哺农村,这就是农村发展成为国家重中之重的由来。新时期重新强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是练好内功、夯实基础,实现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双循环战略的着力点。
3.乡村振兴要突出以人为本
乡村振兴说到底是“人”的振兴。要把人的因素调动起来,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农民成为乡村建设行动的受益者,农民才能真正成为参与的主体。
乡村振兴是本土文化的振兴。没有把乡土文化知识开掘出来,就不可能让乡村发展扎下根,就没有办法开展乡村文化旅游事业。乡村振兴不能只让农民种地。农业更趋于以现代化方式发展,以现代科学技术作为发展的动力,要实现对农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逐步实现农村产业化。
4.地方政府是实施乡村振兴的责任者
要落实政府工作重心向农村基层下沉。实现政府服务功能制度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社会保障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体系建设。
要推动政府服务重心向农村基层下移。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乡村振兴有两大核心任务,一是乡村治理,一是乡村建设。要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教育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弘扬公序良俗,培育文明乡风。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
二、乡村振兴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1.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1953年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首次提出“共同富裕”概念。
邓小平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论断。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1985年3月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把共同富裕写进了党的第三个重要历史决议,强调新时代是“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
党的二十大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2.共同富裕的目标指向是人民过上美好生活
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重提共产党带领全体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问题。他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重大历史意义的高度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两个避免”。一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避免了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中等收入陷阱”问题;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避免了市场经济引发的“两极分化”问题。
共同富裕要求建设“法治中国”。“法治中国”是执政党的最新提法,把“法治中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视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严格规范与约束公权力,有效保护公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把发展和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最高标准。
3.教育精准脱贫是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人口贫困的根子在“教育贫困”。乡村权利贫困是最可怕的贫困,“权利贫困是一束贫困”,治穷必须先治愚。“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百年教育质量为本,乡村教育是最终打赢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翻身仗的根本。
人力资本是世间一切资本中最宝贵的资本。要突破“人才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的观念。
彻底铲除贫困落后山区“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观念。要用健康文明的生活标准改变千百年来的生活陋习(以四川大凉山美姑县的调研为例)。
三、确保《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稳健实施
第一,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国家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能职责,结合实施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细化实化《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的各项任务。新阶段“五位一体”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齐抓共管;整体部署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制度举措。要按照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的要求,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保障、资金投入、政策支持等制度政策体系。
第二,各级地方政府要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尤其要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推动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
第三,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指导地方加快有关农业方面的特色立法,因地制宜配套制定乡村振兴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要求等,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制度措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各司其职、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
责编: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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